Value Village / 來日本之前

關於攜帶藥品入境日本,人們常有哪些誤解?

本回答為草稿。在法務審核與出處查證完成前不會公開。

答案常見的誤解是,「手上有處方」就代表什麼都可以帶。日本允許您在不辦手續的情況下攜帶有限的個人用量(一般為處方藥一個月的量、非處方藥兩個月的量),超出部分需要事先取得進口確認,並且禁止一些在其他國家合法的成分——尤其是超過一定比例的偽麻黃鹼,以及大多數用於 ADHD 的興奮劑類藥物。

這是所有實用問題中風險最高的一個:弄錯的後果可能是在機場被沒收,對某些成分甚至會成為刑事問題。網路上的許多建議要麼過時,要麼只是猜測。

規則概要(厚生勞動省)

類別不需手續即可攜帶超出部分
處方藥最多 1 個月的量需事先取得進口確認(Yunyu Kakunin-sho「輸入確認証」,原稱 Yakkan Shoumei「薬監証明」)
非處方藥最多 2 個月的量進口確認
外用產品(藥膏、滴劑)每種產品最多 24 個進口確認
注射劑(如胰島素筆、EpiPen)最多 1 個月,僅限預充式注射器或自我注射套組,並附處方進口確認(未與藥品一同攜帶的任何注射器也需要)
[待核實] 發布前請透過厚生勞動省英文頁面確認數量和現行手續名稱(「進口確認」,原稱 Yakkan Shoumei)。這個領域會變動,出錯的後果嚴重。

誤解1|醫師信函可以涵蓋一切

信函是有用的證明,但不能取代超出限量時所需的進口確認,也不能取代受管制物質所需的麻醉藥品許可。

誤解2|在本國合法的東西在這裡也合法

若干 ADHD 藥物和部分鼻塞藥在日本被禁止或受管制,與您的處方無關。請查成分,而不是品牌。

誤解3|可以把藥先寄過去

把藥寄給在日本的自己屬於進口,適用同樣的規則——而且往往更嚴格,因為海關是在您不在場的情況下處理。

誤解4|把藥放進藥盒可以省空間

海關人員需要辨識藥品。請保留原包裝和處方標籤;對於任何不常見的藥品,請攜帶醫師信函。

誤解5|同樣的東西在日本也買得到

許多常見藥品在日本劑量不同或根本不販售(例如,部分荷爾蒙類避孕藥需要處方和問診)。請在限量範圍內帶足所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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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處

https://www.mhlw.go.jp/stf/seisakunitsuite/bunya/kenkou_iryou/iyakuhin/kojinyunyu/topics/tp010401-1_00001.html(申請入口網站:https://impconf.mhlw.go.jp/)

https://www.mhlw.go.jp/english/policy/health-medical/pharmaceuticals/dl/01.pdf

https://www.ncd.mhlw.go.jp/en/application2.html

https://www.customs.go.jp/english/summary/prohibit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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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則與手續會變動。行動前請確認最新的官方資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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