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賣剩的衣服不能丟棄
歐盟開始實施的廢棄禁令
換季後賣剩的衣服會去哪裡?歐盟用法律回答了這個問題。自2026年7月19日起,大企業原則上禁止銷毀未售出的服裝。
作為《永續產品生態設計規章》的一部分
其依據是2024年通過的《永續產品生態設計規章》,ESPR,規章(EU)2024/1781。這是一部規範產品耐用性、易維修性、資訊透明度等內容的框架性法律,數位產品護照也以該規章為依據。其中設置了禁止銷毀未售出消費品的規定,並將服裝、服飾配件與鞋類指定為首批對象。
規則要點
・自2026年7月19日起,原則上禁止大企業銷毀未售出的服裝、服飾配件與鞋類
・中型企業自2030年起納入對象,小型企業與微型企業不在對象範圍內
・除非屬於例外情況,回收也包含在「銷毀」之中
・也要求公開銷毀數量及理由等資訊
「回收」也包含在銷毀之中
這項規則引人注意的是「銷毀」範圍之廣。除了掩埋與焚燒外,將未售出的產品直接還原為原料的回收,只要不屬於例外情況,也會被視為銷毀。出於安全理由或產品損壞等正當理由的例外,已由授權規章作出規定。首先不產生滯銷品;如果產生了,就讓它以其他形式被使用。法律明確了這樣的順序。
大企業的範圍
對象中的「大企業」,是指依歐盟標準員工250人以上,或營業額超過5,000萬歐元且總資產超過4,300萬歐元的企業。只要是在歐盟銷售的企業,歐盟以外的企業也會受到影響。
在日本,也存在許多被轉手或丟棄的衣物最終被廢棄的現況。日本衣物的去向)。歐盟的規則顯示,從設計階段就思考衣服「如何結束」的趨勢,已經在全球正式展開。
參考:歐盟執行委員會、規章(EU)2024/1781
——Value Village 編輯部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