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冷凍食品的處理,常見的誤解有哪些?
本回答為草稿。在法務審核與出處查證完成前不會公開。
冷凍食品在日本家庭中的消費量持續上升,同樣的問題也一再出現:「解凍過的東西可以再冷凍嗎?」「結了霜就要丟掉嗎?」「過了賞味期限還能吃嗎?」這裡來看日本如何定義冷凍食品,以及家用冷凍室的極限。
判斷的依據
| 項目 | 內容 | 出處 |
|---|---|---|
| 冷凍食品的定義 | 經過前處理、急速冷凍,在−18℃以下保存與流通,並且經過包裝 | 日本冷凍食品協會;食品衛生法 |
| 家用冷凍室 | 目標是−18℃前後,但每次開門溫度都會波動,而且靠門的一側溫度較高 | 家電製品協會 |
| 賞味期限「賞味期限」(shōmi-kigen,品質保持期限) | 未開封且保存在−18℃以下時,以包裝上的日期為準(通常為1年至1年半)。開封後請在約一個月內吃完(乾燥、氧化) | 日本冷凍食品協會 |
| 結霜與凍傷 | 袋內結霜=溫度曾經上升後再凍結,或開封時進入了水分。發白、乾硬的部分=凍傷。可以吃,但品質下降 | 同上 |
| 再冷凍 | 把解凍過的東西再冷凍,會造成品質下降與細菌繁殖的風險。 多數產品都標有「請勿再冷凍」(再冷凍しないでください) | 同上 |
| 加熱 | 「請加熱後食用」(加熱してお召し上がりください)表示該食品在冷凍前未經加熱,或以加熱為前提。「解凍後直接食用」(解凍してそのまま)表示不加熱也可以吃 | 食品標示 |
| 微波爐 | 請遵照包裝上的瓦數與時間。中心是涼的就表示加熱不足(食物中毒的原因之一) | 同上 |
| 帶回家 | 冷凍品最後再買,使用保冷袋,回家後立刻放進冷凍室。夏天30分鐘內表面就會解凍 | 同上 |
- 日本國內的冷凍食品消費量約為每年290萬公噸(2023年),人均約23 kg,並呈上升趨勢(日本冷凍食品協會)。
- 冷凍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主要原因是加熱不足。 曾有報告指出,標示「請加熱後食用」的產品,被人只解凍就吃了。
- 自家冷凍(做好的常備菜、肉、蔬菜)不是急速冷凍,所以品質下降更快:2〜3週至1個月是參考標準(參見關於冷凍技巧的那篇文章)。
[待核實] 請對照日本冷凍食品協會的統計核實消費量數字,並對照食品標示基準核實各標示的含義。
誤解1|放在冷凍室裡幾年都一樣
乾燥與氧化仍在持續,而且家用冷凍室的溫度並不穩定。請在期限內、開封後一個月內吃完。
誤解2|結霜就代表危險
那是品質下降的訊號,通常仍然可以吃。如果結霜嚴重、袋子破損、變色或有異味,就請丟掉。
誤解3|解凍後沒吃完可以放回冷凍室
會造成品質下降與細菌繁殖。 很多產品的設計就是讓你只取出需要的份量(小份包裝)。
誤解4|冷凍食品都是熟的,只要加熱一下就好
「請加熱後食用」代表以加熱為前提。請確認標示,加熱到中心變熱為止。
誤解5|購物途中先買好,放在車裡也沒關係
夏天車內30分鐘表面就會解凍,再凍結會降低品質。請最後再買,使用保冷袋,回家後立刻冷凍。
---
出處
- 日本冷凍食品協會《冷凍食品Q&A・統計》[冷凍食品Q&A・統計]
https://www.reishokukyo.or.jp/
- 消費者廳《食品標示基準》[食品表示基準](冷凍食品的標示;是否需要加熱)
https://www.caa.go.jp/policies/policy/food_labeling/food_labeling_act/
- 厚生勞動省《在家中預防食物中毒的6個要點》[家庭でできる食中毒予防の6つのポイント]
https://www.mhlw.go.jp/www1/houdou/0903/h0331-1.html
⚠️ 編輯部注:以上出處連結由檢索確定。本團隊的工作環境無法連線 go.jp 網域,尚未核對資料內容與正文是否一致。發布前請務必開啟原文核對,並記錄核對人與日期。
關於本文
這裡分享的是 在日本生活的人們代代相傳的想法與日常做法,以及來自公開資料的一般資訊。這些不是官方建議,也不是專業指導。做法因家庭與地區而異。
本文為一般資訊。效果因人而異,也取決於您自身的狀況與環境。
請您自行判斷這些內容是否適合您的情況。 對於因參照本文而造成的任何損害、損失或傷害,我們無法承擔責任。
部分食材需要充分加熱。生食僅限於以生食用途流通的食品。有過敏的讀者請確認原材料。
出處
如有變更請告訴我們
投稿通過審核後,投稿者姓名將以五種語言保留。
相關疑問
其他語言:日本語 / English / 简体中文 / 한국어
Value Village並非政府機構。辦理手續請務必以官方網站為準。
本文由Value Village根據公開資訊自行撰寫,未轉載任何內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