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化妝品可宣稱的功效,僅有56項
看到化妝品的包裝或廣告時,你有沒有想過:「為什麼這個商品不把效果寫清楚呢?」
理由是,不能寫。
56項這個上限
在日本,化妝品可以標示的功效範圍,由厚生勞動省的通知規定。
這個數量是,56項。不在這份清單上的內容,無論商品多麼好,都不能寫。
例如包含以下這些。
- 調理肌膚
- 為肌膚補充水潤感
- 使肌膚光滑
- 緊緻肌膚
- 防止皮膚乾燥
相反地,「斑點消失」「皺紋消失」「美白」等,一般化妝品不能這樣寫。這些屬於需要醫藥部外品核准的領域。
第56項被追加的日期
2011年7月21日,以厚生勞動省醫藥食品局局長名義發布了《關於修訂化妝品功效範圍》(藥食發0721第1號)。
根據這項通知,附表第1中作為第56項的「使乾燥引起的小細紋不明顯」被新加入了。
此前一直是55項,後來變成了56項。雖然只是增加了一行,但對業界來說是一件大事。
不過,並不是誰都可以寫
這裡很重要。
第56項的功效,僅限於依據日本香粧品學會的《化妝品功能評價指南》進行試驗等,並確認其結果的情況之下
也就是說,寫有「使乾燥引起的小細紋不明顯」的化妝品,只限於實施過該試驗的產品。
反過來說,沒有這樣寫的商品,就是沒有進行該試驗。這並不意味著沒有作用。只是意味著尚未確認。
廣告也有另一套規則
除了功效範圍之外,日本化粧品工業聯合會的《化妝品等適正廣告指南》也存在。這是業界的自主標準。
在這裡,連表達方式的細節都被規定好了。你經常會看到「※至角質層」「※因乾燥引起」等註記,原因就在於此。
那麼,應該看什麼來選擇呢
用功效描述來比較商品,是有局限的。既然能寫的內容只有56項,那麼任何商品都會寫得相似。
取而代之,請看包裝背面的全成分標示。
全成分是按配比含量由多到少的順序標示這樣規定的。這個順序,銷售方無法改動。
- 作為賣點的成分,是否位於接近開頭的位置
- 還是只是小小地排列在末尾
這是可以驗證的事實。它比宣傳語述說的內容要多得多。
我們這樣寫的理由
在 Value Village 的商品頁面中,「在全成分中,什麼排在第幾位」我們會盡量寫出來。
我們不能寫「有效」。但是,可以把不會因呈現方式而改變的事實列出來。之後,我們認為由閱讀的人自行判斷就好。
參考:厚生勞動省《關於修訂化粧品功效範圍》(2011年7月21日 藥食發0721第1號)、同省《關於修訂化粧品功效範圍相關處理》(藥食審查發0721第1號・藥食監麻發0721第1號)、厚生勞動省「化粧品・醫藥部外品等首頁」、日本化粧品工業聯合會《化粧品等適當廣告指南》
——Value Village 編輯部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