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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盖水晶小物盒

未标注使用期限的原因
化妆品“3年”的规则

请看看手边化妆水的盒子。上面写有使用期限吗?大多数情况下,应该没有写。

“3年”这个分界线

根据《药机法》,在适当保存条件下,制造后超过3年其性状及品质仍稳定的化妆品,可以不标示使用期限。反过来说,对于可能在3年内发生品质变化的产品,有标示义务。

也就是说,没有写使用期限的产品,并不是“没有期限”,而是“被判断为3年内稳定”的产品。而写有期限的产品,也不是偷工减料的产品,反而是申明其可能在未满3年时发生变化的产品。

哪些产品较容易标示

  • 不含防腐剂或抗氧化剂的配方产品
  • 所谓天然配方、有机配方的产品
  • 开封后容易发生变化的面霜或液状制剂

开封之后,另一只时钟开始走动

3年这个数字的前提是未开封且适当保存。一旦打开,就会接触空气和手,因此同样的前提不再成立。日本化妆品工业联合会也提示,开封后应尽早用完。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多湿,这是共同的基本原则。

是否标示期限,并不代表品质优劣。只是数字所依据的前提不同。前提改变,参考标准也会改变。

标示规定还有其他内容。容器的法定标示也请一并阅读。

参考:厚生劳动省、日本化妆品工业联合会

——Value Village 编辑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