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至正文

滿 ¥11,000(含稅)免運費(北海道、九州、沖繩除外)

放在木台上的附滴管棕色瓶

為什麼化妝品成分名是片假名
標示名稱與INCI名稱的關係

在化妝品盒子的背面,會排列著「聚二甲基矽氧烷」「生育酚」「丁二醇」等以片假名或縮寫表示的成分名。這並不是各家公司各自翻譯出的名稱,而是按照產業團體制定的共同「標示名稱」書寫的。本次「標示規則」將整理這些名稱來自哪裡。

全成分標示與「成分標示名稱清單」

在日本,自2001年4月起,化妝品被要求標示所配合的全部成分,也就是「全成分標示」。如果同一種成分在不同公司被寫成不同名稱,就無法進行比較,因此日本化妝品工業會(原日本化妝品工業聯合會)制定了「化妝品成分標示名稱清單」。根據該工業會的宗旨說明,基於《藥品醫療器械等法》標示化妝品全成分時,應使用該清單中的名稱。

清單中的各成分,均以標示名稱、INCI名稱、定義、成分編號為一組收錄。根據該工業會的網站,名稱清單從第1號到第49號共刊載16,908種成分(截至2026年9月)。未列入清單的新原料,可透過向該工業會申請來制定標示名稱。另據該工業會說明,名稱的收錄並不涉及成分安全性。

片假名所依據的INCI名稱

INCI名稱(國際化妝品原料命名)是由美國產業團體個人護理產品委員會(PCPC)制定的化妝品成分國際標示名稱。日本化妝品工業會從國際協調(全球協調)的角度出發,基於INCI名稱制定標示名稱,並於2002年制定了「標示名稱制定指南」。化學物質的名稱等多會將英文發音直接轉寫為日文,因此成分標示中片假名會較為顯眼。另一方面,也有像Water被標示為「水」這樣翻譯成日文的名稱。

如果把成分名中的片假名理解為「將國際名稱INCI名稱轉寫成日文表記的東西」,就會更容易讀。名稱清單中標示名稱與INCI名稱是對應收錄的,因此在與海外產品的英文成分標示進行比較時,也可作為線索。

歐盟也以INCI為基礎

歐盟化妝品法規(第1223/2009號(EC)法規)第33條規定,歐洲執委會應制定和更新「通用成分名稱詞彙表」,並在此過程中考量包括INCI在內的國際公認命名法。成分標示採用這一通用成分名稱機制。即使國家或地區的書寫語言不同,也透過統一作為基礎的名稱,使人們能夠將同一成分識別為同一成分。

成分按什麼順序排列、配合量較少的成分如何處理等讀法,全成分標示的讀法中有詳細介紹。

參考:日本化妝品工業會、歐洲執委會(歐盟官方公報 第1223/2009號(EC)法規)

——Value Village 編輯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