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为什么化妆品成分名是片假名
标注名称与INCI名称的关系
在化妆品盒子的背面,会排列着“聚二甲基硅氧烷”“生育酚”“丁二醇”等以片假名或缩写表示的成分名。这并不是各家公司各自翻译出的名称,而是按照行业团体制定的共同“标示名称”书写的。本次“标示规则”将整理这些名称来自哪里。
全成分标示与“成分标示名称清单”
在日本,自2001年4月起,化妆品被要求标示所配合的全部成分,即“全成分标示”。如果同一种成分在不同公司被写成不同名称,就无法进行比较,因此日本化妆品工业会(原日本化妆品工业联合会)制定了“化妆品成分标示名称清单”。根据该工业会的宗旨说明,基于《药品医疗器械等法》标示化妆品全成分时,应使用该清单中的名称。
清单中的各成分,均以标示名称、INCI名称、定义、成分编号为一组收录。根据该工业会的网站,名称清单从第1号到第49号共刊载16,908种成分(截至2026年9月)。未列入清单的新原料,可通过向该工业会申请来制定标示名称。另据该工业会说明,名称的收录并不涉及成分安全性。
片假名所依据的INCI名称
INCI名称(国际化妆品原料命名)是由美国行业团体个人护理产品委员会(PCPC)制定的化妆品成分国际标示名称。日本化妆品工业会从国际协调(全球协调)的角度出发,基于INCI名称制定标示名称,并于2002年制定了“标示名称制定指南”。化学物质的名称等多将英语发音直接转写为日语,因此成分标示中片假名会较为显眼。另一方面,也有像Water被标示为“水”这样译成日语的名称。
如果把成分名中的片假名理解为“将国际名称INCI名称转写成日语表记的东西”,就会更容易读。名称清单中标示名称与INCI名称是对应收录的,因此在与海外产品的英文成分标示进行比较时,也可作为线索。
欧盟也以INCI为基础
欧盟化妆品法规(第1223/2009号(EC)法规)第33条规定,欧洲委员会应制定和更新“通用成分名称术语集”,并在此过程中考虑包括INCI在内的国际公认命名法。成分标示采用这一通用成分名称机制。即使国家或地区的书写语言不同,也通过统一作为基础的名称,使人们能够将同一成分识别为同一成分。
成分按什么顺序排列、配合量较少的成分如何处理等读法,全成分标示的读法中有详细介绍。
参考:日本化妆品工业会、欧洲委员会(欧盟官方公报 第1223/2009号(EC)法规)
——Value Village 编辑部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