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衣物回收費用由製造方負擔
歐盟的紡織品擴大生產者責任
回收不再穿的衣服,進行分揀,再送去再利用或回收再生。過去,這筆費用很大一部分由地方政府和慈善團體承擔。歐盟將把這項費用轉為由製造並銷售服裝的一方承擔。這就是納入2025年修訂的《廢棄物框架指令》中的紡織品擴大生產者責任(EPR)。
修訂的流程
歐洲議會於2025年9月通過修訂指令,並於同月26日刊登在《歐盟官方公報》上,10月16日生效。成員國需要在生效後30個月內,建立紡織品EPR制度。微型企業有42個月的寬限期,各國制度預計將在2028年前後開始運作。
歐盟紡織品EPR的重點
・對象:衣服、鞋子、服飾雜貨、寢具與毛巾等家用紡織品、窗簾等
・負擔:回收、分揀、再利用、回收再生的費用,由將產品投放歐盟市場的業者承擔
・境外業者和線上銷售也屬於對象
・根據耐用性、易修理性、易回收再生性調整費用
「能長久使用的衣服」更有利的機制
受到關注的是根據產品設計改變負擔費用的「生態調節」。制度將設計為:越是耐穿、容易修理、容易回收再生的衣服,負擔就越輕。這是一種試圖把丟棄後的費用,與製造階段的設計巧思連結起來的想法。
歐盟也在推動禁止銷毀滯銷衣物,以及準備記錄產品資訊的數位產品護照。同時請參見不能丟棄賣剩的衣服、為衣服附上履歷。
參考:歐洲議會・歐盟理事會《廢棄物框架指令》修訂(2025年)
——Value Village 編輯部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