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人類幹細胞化妝品並非再生醫療
從法律層面看分界線
本店販售多款添加人類幹細胞條件培養液的化妝品。
正因如此,我們先把容易混淆的事情明確寫出來。
添加人類幹細胞培養液的化妝品,不是再生醫療。
適用的法律和程序也完全不同。
再生醫療有專門的法律
再生醫療等安全性確保等相關法律(2013年11月27日 法律第85號)。通稱為再生醫療等安全性確保法。
該法律將再生醫療等技術依風險分為3類並分別規定不同程序。
- 第一類再生醫療等技術
- 第二類再生醫療等技術
- 第三類再生醫療等技術
醫療機構在提供之前,再生醫療等提供計畫必須提交。
審查委員會也由國家認定
提供計畫需要認定再生醫療等委員會的意見。
這是由再生醫療等技術和法律專家等專業人士組成的合議制委員會,指透過一定程序獲得厚生勞動大臣認定的組織。
此外,其中具有特別高度審查能力和第三方性的組織被稱為「特定認定再生醫療等委員會」。
認定有效期限為3年。如需持續認定,必須在期滿日前90天至60天之間申請更新。
目前透過「電子再生醫療」這一線上程序網站進行各種申請。
化妝品不屬於這部法律的範圍
讀到這裡應該可以明白,再生醫療是「醫療行為」。它是醫療機構經過國家認定委員會的審查後,提交計畫並實施的事項。
另一方面,添加人類幹細胞條件培養液的化妝品,是《藥機法》上的「化妝品」。
由於名稱相似,容易被混淆,但整理起來如下。
| 再生醫療 | 添加幹細胞培養液的化妝品 | |
|---|---|---|
| 依據法律 | 再生醫療等安全性確保法 | 藥機法 |
| 實施主體 | 醫療機構 | 化妝品公司 |
| 程序 | 提交提供計畫、委員會審查 | 製造販售申報、全成分標示 |
| 使用的東西 | 加工並施用細胞本身 | 不含細胞。使用的是培養後的液體 |
「條件培養液」這個詞
全成分標示中出現的是「人類臍帶血細胞順化培養液」等名稱。
這是指細胞培養後的液體。並不是細胞本身。
所以可以添加進化妝品,也正因如此,不能宣稱像再生醫療那樣的效果。
為什麼寫這篇文章
作為販售方,也許把界線保持模糊會更方便。
可是,把醫療和化妝品混在一起講,在《藥機法》上也有問題,更重要的是對購買者失禮。
人類幹細胞培養液,如果作為化妝品成分來看,本身已經足夠值得關注。沒有必要用醫療用語來包裝它。
參考:厚生勞動省《再生醫療等安全性確保等相關法律說明》《認定再生醫療等委員會說明》《再生醫療等提供計畫提交等說明(概要)》,厚生勞動省《電子再生醫療》,PMDA《再生醫療等安全性確保等相關法律概要》
※本文是對制度的解說,並非以疾病的診斷、治療或預防為目的。本店經營的是化粧品,並不提供再生醫療。
——Value Village 編輯部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