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满 ¥11,000(含税)免运费(北海道、九州、冲绳除外)

装有粉色液体的试管

容器背面规定必须标注的内容
化妆品的法定标注

化妆品容器或盒子上,字体最小的地方。那里写着什么,并不是设计师决定的,而是法律决定的。

《药品医疗器械等法》所要求的事项

《药品医疗器械等法》(第61条)规定了化妆品直接容器或包装上应记载的事项。主要内容如下。

  • 制造销售业者的姓名或名称,以及地址──是对该产品负责的主体。
  • 名称(品名)
  • 制造编号或制造记号──用于追溯是哪一个批次。
  • 全成分的名称
  • 使用期限──仅限必要时。

除此之外,内容量标示等由公平竞争规约要求。这是法律与行业自主规则各自以自身角色相互重叠的结构。

制造编号意外地有用

不适合自己的肌肤、状态和平常不一样──这种时候向厂家咨询,通常会被询问制造编号。因为如果知道是哪一个批次,能确认的事情就会增加。如果把盒子扔掉,有时只有这个编号会从手边消失。

法定标示不是用于宣传的地方。它是为了在发生什么情况时,留下应该向谁、就哪一个产品咨询的信息。它以可能会被略过为前提,但仍然写在那里。

使用期限的思路这里中已整理。

参考:厚生劳动省、日本化妆品工业会、化妆品公正交易协议会

——Value Village 编辑部